芜湖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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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芜湖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芜政办〔2014〕17号)、《安徽省福彩公益金资助基层社会组织项目实施暂行办法》要求,培育发展我市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提升其服务社会能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我局决定开展芜湖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并于2015年11月启动项目征集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申报和实施公益创投项目的主体是在芜湖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创投主体)。其他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公益创投项目须与上述社会组织合作并以该组织名义申报方可获选实施。创投主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芜湖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四)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至少有1个专职工作人员;
(五)具备开展公益慈善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六)按规定连续两年参加年度检查且年检合格,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连续参加最近两个年度检查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估等级在3A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资助范围
根据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有关规定,公益创投项目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一)为老服务类。主要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残、助洁、助浴、助行等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独居和纯老家庭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以及其它满足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服务。
(二)助残服务类。主要包括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维权、环境无障碍、社会融入、家庭支持、文娱团队建设等服务。
(三)青少年服务类。主要包括对社区边缘青少年、困难家庭子女等开展帮教助学服务。
(四)救助帮困类。主要包括对贫困家庭、孤残儿童、失独母亲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帮扶,以及为其他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帮扶支援和志愿服务等。
(五)其它公益类。其他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公益项目。
三、资助规模
由市民政局申请福彩公益金40万元,用于资助芜湖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每个创投项目资助上限为4万元。
四、资助标准
获资助的单个项目以专家评审小组审核确定项目总预算的80%为申请资助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
五、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由创投主体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并与承办单位对接。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创投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芜湖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详细说明项目性质、服务需求分析、收益人群分析、工作计划、服务效果预测、团队组成、项目预算等情况。
(二)相关材料。包括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已参加评估的请提供评估等级证明。
六、申报时间
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
七、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15年12月5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whsmg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待项目初审合格后,请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八、评审标准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创投范围和要求,实施地为芜湖市,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政府部门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专项资金的,不予重复资助。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重点审查申报项目是否符合以下标准:
(一)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色彩突出,有助于满足人民群众社会服务需求,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二)需求广泛性:项目针对的社会问题和所涉及的社会服务需求具有广泛性,项目实施后能 在较长时间内产生良好的影响力。
(三)项目示范性:项目的运作模式可以进行推广,对推动社会建设具有示范性价值,能有效扩大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
(四)机构专业性:执行机构有清晰的使命和宗旨,有科学的组织结构,有精准的经费预算,有合理的进度安排,有相关的项目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