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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常识

装修不可“任性” 安全隐患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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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改室内墙体、变动门窗位置、在梁柱上打孔……这些看似寻常的装修行为,有时候却暗藏危机,稍有不慎就会给房屋造成安全隐患,同时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4月29日上午,区建设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浙江丰原律师事务所,针对这些室内装饰装修问题在江寺公园北门开展了一场装修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和一对一咨询服务等形式,积极宣传普及室内装饰装修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咨询。但从现场咨询情况看,一些市民对室内装修安全知识了解并不多,各类违规装修行为屡见不鲜,存在安全隐患,甚至还引起了不必要的邻里纠纷。

  那么,究竟哪些装修行为存在安全隐患?据现场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市民的装修行为可能关系到上下楼层甚至是整幢楼的安全,因而每一次装修都大有讲究。一般来说,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成卫生间、厨房间;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等装修行为,都属于“禁止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查处。对于市民咨询的擅自改变房屋的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将配套设施挪作他用等常见行为,工作人员也作了耐心解释,并建议市民可以向城乡规划执法部门进行反映。

  据了解,今年以来,区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已先后查处各类违规装修行为40余起,尤其是老旧小区的违规装修行为最为严重。眼下,室内装修即将迎来旺季,区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走进镇街、小区进行普法宣传,以增强市民依法装修意识,确保我区房屋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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