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条文

协会公告

关于配合处理投诉事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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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近期协会接到装修业主投诉,反映装饰公司在装修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兑现承诺,提供服务缺失,对发现存在的工程质量整改拖拉或装修后在房屋保质期内出现问题推卸责任等,而这其中大部分都涉及到我们会员单位。面对业主投诉,最忌互相推诿责任、各执一词,且在协会工作人员处理投诉的过程中,个别装饰企业负责人不积极、不配合的态度,不仅影响了企业自身的信誉,也损害了行业的整体形象。为规范企业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推动行业发展,对此,协会作出如下通知:

一、凡是会员单位涉及到装修投诉的,装饰企业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安排相关负责人赶到现场进行检查处理,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业主回复。

二、凡是涉及到会员单位的投诉事件,装修企业负责人要积极服从行业协会质检人员对问题的检测、判断,得出结论无争议后立即给出整改意见。

三、但凡在装修投诉事件处理过程中,确认是施工方的责任,那么装饰公司领导必须配合处理,立即修复,挽回业主损失,树立企业信誉。

四、诚实守信是企业立业之本,没有对消费者的“诚信”,就动摇了企业的根本,所有会员单位必须重合同,守诚信,树信誉。

五、所有会员单位必须增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意识,以高度的诚信和优质的服务面对消费者,共同维护良好的行业形象。

如若会员单位在今后的装修投诉中,仍不积极配合处理,无责任意识,一经查实,协会第一时间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媒体曝光。

 

芜湖市住宅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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